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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发布: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2024-05-14 11:04:27]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23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张津华代表自治县人民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我县2023年以来取得的成绩,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23年,自治县人民政府坚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高效统筹发展和安全,攻坚克难、顶压奋进,县域经济稳中有进、乡村振兴步稳蹄急、产业基础逐步夯实、基础设施加快完善、发展动能加速释放、生态环保提质升级、民生福祉持续改善,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进展、新的成效和新的突破。

会议指出,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的冲刺之年,做好全年政府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自治县人民政府在2024年要重点抓好七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聚焦城乡融合,着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二是聚焦补链强链,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三是聚焦和谐共生,着力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四是聚焦活力激发,着力深入推进改革创新;五是聚焦民生福祉,着力提高群众幸福指数;六是聚焦风险防范,着力筑牢安全发展根基;七是聚焦干事创业,着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会议号召,全县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信心、团结奋斗,奋力开创新时代禄劝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自治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4年23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的《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自治县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的决议

(2024年23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的《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会议同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报告》,批准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23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兴翠主任受县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以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下一步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干在先、走在前、创一流,奋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23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刘东明所作的《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23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马伟检察长所作的《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议案的决议

(2024年23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将转龙代表团李勇领衔17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步伐 打造区域性旅游目的地的议案》(议顺字第1号)、皎平渡代表团李志军领衔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成立金沙江沿岸党建—产业联盟的议案》(议顺字第9号)作为本次会议议案。

会议要求,自治县人民政府要按照有关法律及议案处理程序相关规定,将本次会议议案的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办理落实。办理情况向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报告。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及自治县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要对议案办理工作加强检查,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