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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发布: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2023-03-22 14:56:55]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2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张津华代表自治县人民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我县2022年以来取得的成绩,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22年,自治县人民政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攻坚克难、顶压奋进,县域经济健康发展、乡村振兴有序推进、产业支撑不断增强、基础设施稳步改善、发展动能加快释放、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民生福祉持续增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会议指出,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自治县人民政府在2023年要重点抓好七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拓展高质量发展新空间;二是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引擎;三是深化改革开放创新,激发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四是守住生态安全底线,厚植高质量发展新优势;五是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护航高质量发展新征程;六是持续惠民生增福祉,共享高质量发展新成果;七是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勇担高质量发展新重任。

会议号召,全县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信心、团结奋斗,奋力开创新时代禄劝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自治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3年2月2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的《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自治县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的决议

(2023年2月2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的《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会议同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报告》,批准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2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兴翠主任受县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下一步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强化“四个机关”建设,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优势,积极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在实现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发挥有力助推作用,在增进人民群众福祉中发挥重要保障作用,在深化法治建设中发挥关键支撑作用,为我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证和法治保障。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自治县人民法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2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刘东明所作的《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自治县人民法院2022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2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马伟检察长所作的《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议案的决议

(2023年2月2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将九龙代表团胡明芳代表领衔1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健全完善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及附属设施建设的议案》(议顺字第1号)、皎平渡代表团李志军代表领衔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国家长征文化公园(禄劝段)项目建设的议案》(议顺字第2号)作为本次会议议案。

会议要求,自治县人民政府要按照有关法律及议案处理程序相关规定,将本次会议议案的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办理落实。办理情况向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报告。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及自治县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要对议案办理工作加强检查,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