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15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张津华代表自治县人民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我县2017年以来取得的成绩,同意报告提出的未来五年主要目标任务和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17年以来,自治县人民政府面对艰巨繁重的脱贫任务、新冠疫情的严重冲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攻坚克难,砥砺奋进,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经济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城乡发展面貌焕然一新、生态环境保护扎实有力、发展动力活力不断释放、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乡村振兴稳步推进,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谱写中国梦禄劝篇章奠定了坚实基础。
会议认为,2021年,自治县人民政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特色产业稳步发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融合推进,经济健康运行,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指出,今后五年,是推动禄劝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打基础的关键五年。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不断满足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谱写禄劝跨越发展新篇章。
会议要求,自治县人民政府在2022年要重点抓好八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大力推进乡村振兴、二是大力推进产业建设、三是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四是大力推进改革开放、五是大力推进生态建设、六是大力推进民生事业、七是大力推进社会治理、八是大力推进政府自身建设。
会议号召,全县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奋力开创禄劝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关于自治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2年1月15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的《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关于自治县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的决议
(2022年1月15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的《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同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报告》,批准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关于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15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光文主任所作的《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下一步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的“一核两翼三带多点”战略布局和“八个更加注重”任务安排,胸怀“两个大局”,常怀“国之大者”,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作用,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在“生态涵养示范区、特色农旅创新区”建设上贡献人大智慧人大力量,为奋力开启禄劝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而不懈奋斗!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关于自治县人民法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15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杨文昆院长所作的《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自治县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的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关于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15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马伟检察长所作的《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关于议案的决议
(2022年1月15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将《关于推进金沙江流域文化旅游开发带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议案》(议顺字第26号)作为本次会议议案。
会议要求,自治县人民政府要按照有关法律及议案处理程序相关规定,将本次会议议案的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办理落实。办理情况向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报告。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及自治县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要对议案办理工作加强检查,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