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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工作要点和会议议题安排
[发布: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2022-05-12 14:07:41]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工作要点和会议议题安排

2022315日自治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通过

一、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新一届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人大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县人大常委会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围绕县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的一核两翼三带多点战略布局和八个更加注重任务安排,按照县委次全会工作部署,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在生态涵养示范区特色农旅创新区建设上作出人大新贡献。

(一)立法工作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1.开展《云南省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正前期调研工作;

2.按照急需、适用原则,开展单行条例立法前期调研;

3.完成省市人大关于民族立法相关工作安排。

(二)监督工作

紧紧围绕县委确定的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动宪法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

4.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围绕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强化对全口径预算的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根据上级人大安排部署,适时听取县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

5.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安全生产等方面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

6.适时开展专题询问。适时对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题询问。

7.开展质询、约见约谈。围绕全县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联名提请和人大代表申请,适时开展质询,约见约谈。

8.进行工作评议。从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履行部门职能、推进依法治县、保障和改善民生、行风建设等方面,对部分政府工作部门进行工作评议。

9.组织开展工作视察或专题调研。适时组织代表对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工作开展视察或专题调研。

10.加强跟踪问效。对执法检查报告和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督促落实。

11.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有序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12.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工作视察和专题调研。

(三)重大事项决定工作

紧紧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全面提高依法决定重大事项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13.做好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围绕贯彻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依法审议涉及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适时对重大事项作出相关决议、决定,促进和保障全县重大决策、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

(四)人事任免工作

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相统一,依法规范开展选举和人事任免工作。

14.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有机统一,严格执行对拟任人员任前法律考试、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供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制度规定,切实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人大意识和责任意识。

(五)代表工作

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健全和完善代表工作机制,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深化拓展代表工作。

15.强化代表履职学习。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采取专门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对县人大代表和乡(镇、街道)人大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定期向代表和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寄送学习刊物。

16.做好代表活动服务保障。组织好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全年组织4次市人大代表禄劝代表小组活动。

17.加强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组织人大代表参加各种视察、检查、调研,进一步扩大代表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建立完善代表参加专门(工作)委员会工作和活动机制,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落实和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8.充分发挥代表活动阵地作用。管好用好代表活动联络室(站),有主题、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开展闭会期间活动,切实增强活动实效,促进代表闭会期间履职常态化、规范化。

19.做好代表建议办理的督办工作。进一步健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完善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工作制度。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公开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着力提高代表建议的解决率、落实率和满意度。

20.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的监督。强化代表思想、作风、纪律建设,督促代表依法履职尽责,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自觉遵守履职要求。健全代表履职监督机制,完善代表履职档案,通报代表履职情况,探索代表述职评议,促进人大代表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六)制度机制建设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加强地方人大工作研究和调研督查,积极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21.加强人大工作研究。围绕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为常委会科学决策、依法履职提供参考。

22.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持续推进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23.落实全面深化改革任务。按照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安排,完成民主法治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任务。

24.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敏锐性。加强人大宣传信息工作,积极向上级人大杂志投稿。运用好人大网站,做好人大工作、人大代表履职事迹的宣传,努力扩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25.进一步加强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主任会议每半年一次,听取街道人大工委工作情况汇报。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的指导。

26.加强工作交流。主动争取省、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指导和支持。积极开展与县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交流,不断学习借鉴提升人大工作水平好的经验做法。

(七)自身建设

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人大工作,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党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落实努力把人大机关建设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27.持续推进机关党的建设。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属性,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始终,坚持依法履职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相互促进,探索实践依法履职新途径新方法。持续抓好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和整改落实。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28.持续推进干部队伍建设。认真抓好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教育、党规党纪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强化进取意识,增强创新精神,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对党忠诚,依法履职、敬业奉献,勇挑重担、敢于担当的新时代人大工作队伍。

29.持续推进机关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要求,引导人大机关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形成转作风下基层抓落实的工作合力,以作风建设效能革命贯穿人大“四个机关”建设始终

30.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统一安排部署要求,结合人大机关实际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

(八)完成县委交办的工作任务

3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执行县委决策部署,在依法履职尽责的同时,完成好县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会议议题安排

第一次会议(3月)

1.审议《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和会议议题安排(草案)》。(办公室负责)

2.其他。

第二次会议(5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困难家庭救助帮扶综合评估工作情况的报告(民宗华侨委负责)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财经委负责)

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含门前三包)长效工作体制机制情况的报告;(城环委负责)

        4.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情况的报告;(社会建设教科文卫委负责)

5.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贯彻实施《民法典》情况的报告;(监察法制委负责)

        6.其他。

第三次会议(7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财经委负责)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财经委负责)

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昆明--轿子雪山(新山垭口至乌蒙乡)三级公路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城环委负责)

        4.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域内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情况的报告;(社会建设教科文卫委负责)

5.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监察法制委负责)

6.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情况的报告;(民宗华侨委负责)

    7.其他。

第四次会议(9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2021年财政决算和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财经委负责)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暨上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财经委负责)

3.对县人民政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城环委负责)

    4.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落实双减政策情况的报告;(社会建设教科文卫委负责)

5.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十年禁渔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农业农村委负责)

    6.听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监察法制委负责)

    7.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情况的报告;(人事代表工委负责)

8.其他。

第五次会议(11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稳就业保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民宗华侨委负责)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财经委负责)

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美丽县城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财经委负责)

4.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城环委负责)

    5.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助推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社会建设教科文卫委负责)

    6.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情况的报告;(农业农村委负责)

    7.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五轮禁毒人民战争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监察法制委负责)

    8.其他。

第六次会议(12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预算部分变更情况的报告(财经委负责)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新增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实施的情况报告;(财经委负责)

3.审议《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办公室负责)

4.审议决定召开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有关事项(办公室负责)

5.其他。

工作要点和议题安排如有变动,由主任会议确定。